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按照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榆林市普查中心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提示》文件精神。
学习会上,中心主任首先逐字逐句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提示》文件精神。接着根据文件要求对中心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节日期间做到遵纪守法知责;杜绝铺张浪费,远离追求生活奢侈享乐攀比朋友圈;
二是在节日期间尽量不参与或少参与多人聚餐、联欢等活动,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出门戴口罩,以自身实际行动来贯彻落实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三是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节日“四风”问题猛如“虎”。我们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防止思想上松懈,守住底线、抵制各种诱惑,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关于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工作要求,让“四风”无机可乘。
会后,中心主任带头表态: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以“身边人身边事”时刻教育警醒自己。保持良好作风,涵养廉洁自律的态度,接受人民群众和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以自己实际行动倡导廉洁之风,保持节日风清气正。
榆林市普查中心 邵桃清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