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市统计局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高质量统计反映高质量发展,以现代化统计调查改革服务现代化经济建设,深入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建立统计监督机制,加强统计研判监测评价,深化统计数据分析解读,为榆林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一、聚焦职能拓展,当好经济“晴雨表”。
(一)扎实做好日常统计监测工作。认真做好35项常规统计监测工作。数据报送期间,积极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接,按照“一指标、一方案、一专人”的责任落实机制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总结、一日一汇报”的工作机制,对相关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二)扎实做好分析研判预警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月底、季末等重要时点全力抓好运行监测,从结构、趋势、比较、预判等多个维度,认真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警工作。一是要从要素保障方面分析“五上”企业盈亏、停产半停产、检修情况等;二是要分析重点行业、企业、区域经济运行情况、退库企业和准“五上”企业精准帮扶、煤炭行业价格变动、电力生产、消费和能耗等情况;三是要及时监测专精特新企业,有潜力的及时培育为“小巨人”企业。
(三)扎实做好经济运行调度工作。按照“精准预警,问题倒逼;事前调度,明确目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精准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剖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以及月度稳增长调度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的筹备工作。
(四)扎实做好依法治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为抓手,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载体,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
(五)扎实做好非公经济监测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精神,认真做好季度非公统计监测工作,积极建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更及时更有效更具针对性地做好非公统计服务。
二、聚焦重点难点,挖掘发展“新动能”。
(一)稳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力做好“五经普”的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处理等阶段性工作,精准调查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全面掌握过去五年榆林经济发展状况。重点摸排限下企业单位发展情况,夯实未来五年全市经济发展基础。
(二)全面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测算工作。紧盯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搞清楚指标含义、弄明白统计口径,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的汇总测算工作。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数据指标收集、审核、报送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定期研究相关指标,互通情况,查找问题不足,补齐短板弱项。
(三)全力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持续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12340社情民意调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中的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电话访问调查工作;做好省考指标中当地群众满意度评价、市“两代表一委员”评价、省“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产业园区等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聚焦改革任务,勇打创新“攻坚战”。
(一)深入开展第八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做好第八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将全省选点单位布置到县市区,及时了解选点企业情况,摸清选点工作要点,吃透单位核实原则。第一时间向县市区发放工作要求和初选单位清单,并通过电话、工作群进行指导,要求县市区统计局做好初选单位摸底工作。主动与省局处室对接,掌握初选单位基本情况,提前增加备选单位。并积极开展现场培训业务指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二)有序推进统计查漏补缺工作。制定《查漏补缺工作方案》,成立统计“查漏补缺”工作专班,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积极宣传入库纳统优惠、奖励政策,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行业运行、入统情况,分析漏统原因,研究查漏补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