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三届届六次全会和国家、省统计工作部署,把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发展贯穿于统计改革的全过程,把反映新常态作为统计优质服务的导向,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制度方法改革为重点,夯实统计基础,加强部门统计,提升统计能力,推进依法统计,加快建成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保障。
(一)以国民经济核算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方案。及时修订全市年度、季度GDP、非公核算方案。根据经济普查基础数据,修订2013年各区县GDP总量。落实全国、全省统一核算的相关要求,严格核算各县区2015年季度GDP总量和增速。强化各专业增加值分季核算,开展当季GDP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农业统计改革。在去年实行乡卡网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统计乡卡和县卡同时实施,并将逐步实行互联网和PDA相结合的报送方式进行上报,使农业统计彻底从传统报送方式改革为网络报送。各县区要夯实基础,确保数据的衔接一致。推进就业统计改革。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安排部署,积极适应劳动力调查全面使用PDA采集数据和网络平台上传数据新变化,按照扩面、增容、提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2016年公布使用调查失业率奠定扎实的基础。深化能源统计改革。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修订2013年全市及县区能耗数据。完善能源核算办法,消除差异,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煤炭、石油、电力等重点能源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消费情况,确保2015年季度能耗数据县区与全市的衔接。推进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今年,投资统计将实现传统报送和网报“双轨”运行,而且网报数据将作为2016年全面执行新的投资统计制度的基础数据,因此,市县区统计局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做好“双轨”运行工作,高度关注新制度对投资总量带来的影响,为2016年正式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服务业统计改革。从2015年起,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将实行月度统计,县区统计局要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新增入库和省级规模标准下延企业或单位的入库工作,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质量。加强网上零售额统计。继续做好限额以上网络零售统计,开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情况统计,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网上零售规模、结构及发展变化。继续推进城乡居民一体化改革。去年,城乡居民一体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要从机构、人员上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要加大对调查户的培训和指导,加强账页的审核和审查,确保数据的质量,一次性实现新老口径的转换。扎实推进文化产业统计改革。随着GDP核算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文化产业将逐步纳入到服务业核算中。而文化产业统计也将实行网报,因此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大文化产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做好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作,提高文化产业数据的质量。
(二)以强化统计调研监测为抓手,及时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
开展新常态统计调查。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需求、新动力等开展针对性的专题调查,全面反映新常态经济运行新方式。开展新常态统计分析。在继续做好重点企业监测、微观主体调研的基础上,从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存量调整以及增量优化等方面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深刻揭示新常态经济运行新特征。强化新常态统计监测。建立创新统计监测,实施好经济质量和效益、稳增长优结构提质量等统计监测,准确把握新常态经济运行新规律。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一中心两基地”、榆林与周边毗陵地市及成长型能源城市的深度对比、“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等专题研究,为各级决策提供参考价值高的统计咨询建议。积极研究应用大数据。深入开展大数据调研,探索专业数据、部门数据、网络数据的整合应用,打造政府统计数据来源“第二轨”。积极推进统计与部门在电子化行政记录和统计信息的共享;推进与电商企业战略合作,整合统计数据资源,加强大数据应用研究,提高监测水平。
(三)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认真做好三经普单位库与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比对、核实工作,加大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做好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强化新增“四上”单位入库工作,为稳增长提供支撑。加强名录库数据应用,按季度对名录库中“四上”单位的总体情况、各种结构性的基层数据和综合数据进行发布共享,方便各专业、县区查询使用。规范各专业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陕西省统计业务流程规范》,集中检查梳理各专业各环节工作,规范各专业统计工作流程,提高专业统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健全基层统计机构,确保市县级统计机构单设和乡镇设立统计岗位,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强化基层统计工作保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全力做好现场数据采集、督促调查对象联网直报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工作,强化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农村村级台账登记,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提升系统平台应用水平。加强市局各专业处使用综合经济数据库、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及内外网站信息发布的培训指导,强化县区使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应用水平,在保证数据上报审核的基础上,提升数据处理分析能力。
(四)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
规范部门统计调查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和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设立调查项目,科学组织统计调查,按要求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
充分发挥部门统计职责。各部门要依法设立综合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并配置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行业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保证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推进部门规范有序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积极发挥部门在推进重大项目和促进重点区域发展中应尽的统计责任。
强化协调配合。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要加强沟通、联系和资料交换,建立健全联络机制。政府统计机构要及时向各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统计资料,各部门要及时向统计机构报送国民经济核算等政府综合统计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加强对市级各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提高数据质量。
依法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统计数据发布和使用的通知》规定,依法公布本部门统计数据。在发布本部门所辖统计数据时,要与统计机构统一口径。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同一指标统计数据不一致时,由统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公布使用,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五)以统计信息需求为导向,创新开展各类专项统计调查
2015年,国家、省统计局将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开展多项专项调查。市县区在做好专业定期报表的同时,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着力抓好以下五项专项调查工作。
一是要抓好企业创新调查工作。企业创新调查是今年新开展的一个专项调查工作,量大面宽,涉及到我市880多户企业,时间要贯穿全年始终。因此,各县区统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完成此项调查工作任务。
目前,市局已对县区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的业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培训,各县区也都对所属企业进行了专项培训。
二是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适应调查制度和调查手段的变化,全面采用PDA和网络平台处理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高质量完成人口调查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市人口基础数据和结构数据。
三是启动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要充分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充分反映“三农”基本情况特别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普查方案。切实做好各级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外网、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更多发布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普查数据。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公报,在编制好普查年鉴的基础上,加大数据开发利用,围绕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数据整理发布,推出《第三次经济普查简明资料》和系列专题分析。加快建立普查信息与地理信息相互匹配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
五是抓好旅游业专项调查工作。旅游业从问卷调查改为了专业报表,建立了报表制度,调查项目、范围都有所增加,时限要求也比以前要高,这也是一项全新的专项调查工作。要在省统计局和旅游部门统一安排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反映我市旅游业的调查内容,为我市“做强旅游业”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区统计局务必要抓好、抓实。
(六)以服务发展为目标,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加强数据解读。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加强对我市“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三经普数据、经济新常态数据的分析和解读,充分发挥统计展示发展成果、服务社会公众、引导社会舆论的积极作用。
提升建议有效性。要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实地调研和实时监测,注重研究新趋势、新动向、新规律,做好进度分析,及时撰写调研报告或送阅件。
加强数据整理。系统梳理历年统计资料,加强对新世纪以来榆林经济发展数据的纵向对比分析,以及与周边、毗邻地市以及资源型成长型城市横向对比分析,全方位、系统把握榆林经济新常态的特征和规律。
及时发布数据。及时依法发布统计信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发布新闻通稿;按时发布《统计公报》,整理编印《统计提要本》、《统计年鉴》等主要统计资料。制订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第一时间发布统计数据,建立统计咨询受理回复工作机制,及时回复数据查询和统计咨询。继续做好统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的需求,实现统计服务规范化。
创新服务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统计微博平台,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等多样化统计产品体系,实现统计数据发布多元化。
优化部门服务。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数据共享、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共同研讨经济新特征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定向式、清单式服务;继续做好统筹城乡、工业园区监测等服务,实现统计服务精准化。
服务好调查对象。主动向企业反馈有用信息,继续向两代表、一委员提供即时数据信息和专项统计服务,为“两会”、市委市政府调研等重大活动提供统计资料和建议。
(七)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大力推进依法统计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统计的职责权力,依法管理统计调查事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验收和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统计执法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帮助调查对象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落实国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做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的基础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开展部门、县区、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使统计用户、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为建设法治统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以制度落实为关键,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公开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统计政风行风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加大专业技术资格、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力度。强化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特别是乡街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的直接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
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反“四风”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断强化统计行风建设,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持续巩固好统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