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精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统计巡查、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1年8月下旬
二、核查内容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1.核查时期:2020年年报、2021年1-6月定报
2.核查指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3.核查范围和方式:
每县随机抽取企业4户
(二)投资
1.核查时期:2020年1—12月(2020年4季度)、2021年1-6月(2021年2季度)定报
2.核查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本年完成投资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本年完成投资额、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业企业为建筑业总产值。
3.核查范围和方式:
每县随机抽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业企业3户(个)
(三)贸易
1.核查时期:2020年年报、2021年1-2季报
2.核查指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E/S103表、E/S203表营业收入指标。
3.核查范围和方式:
每县随机抽取贸易企业8户
(四)服务业
1.核查时期:2020年年报、2021年1-5月定报
2.核查指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联网直报单位F103表、F203表中营业收入指标。
3.核查范围和方式:
每县随机抽取贸易企业5户
三、核查组人员:
郝 亮 市统计局科长
张润梅 市统计局科长
张 露 市统计局科员
许宏伟 市统计局科员
刘梦婷 市统计局科员
段荣荣 市统计局科员
王 平 市统计局科员
牛学玲 市统计局科员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查看企业和项目时须有熟悉生产、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和统计人员在现场,并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库存商品明细帐、纳税申报表、统计台账、会计审计报告、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合同、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相关费用、设备费的支付凭证,自开工建设以来工程款支付凭据,单位资产负债表或项目工程进度单(或结算单)、监理台账及其他能证明企业经营(项目进度)情况的材料。
(二)核查期间,各核查组一是对所有企业和项目必须实地检查;二是要对每个企业发现的问题就地反馈企业和统计人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核查结束后,各专业形成分专业核查工作报告。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统一移交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
(四)核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相关规定。
榆林市统计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