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普查调查>正文

榆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发布时间:2025-05-15 09:54:51 信息来源:榆林市统计局 字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榆林市统计局

榆林市第五次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15日)

根据第五次全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3297个,从业人员1076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6.2%和26.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9%,零售业占53.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7.0%,零售业占53.0%(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297

107673

批发业

10935

5062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58

493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05

452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16

134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70

60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66

192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333

2587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090

8471

贸易经纪与代理

27

106

其他批发业

770

2841

零售业

12362

57051

综合零售

1546

894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691

679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69

381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42

247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41

409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400

1050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73

474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091

1096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09

471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2.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297

107673

内资企业

21645

105734

港澳台投资企业

3

58

外商投资企业

5

84

其他统计类别

1644

179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07.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7.8%;负债合计1149.5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7.0%。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40.15亿元,比2018年增长164.6%(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07.76

1149.58

5340.15

批发业

1861.52

983.70

4858.5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4.61

11.09

33.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4.66

20.01

74.5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95

1.39

10.3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72

0.51

2.5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55

9.75

22.9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64.36

834.04

4516.2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4.36

94.83

167.46

贸易经纪与代理

0.73

0.37

0.82

其他批发业

20.59

11.72

29.99

零售业

346.23

165.88

481.60

综合零售

39.69

17.55

51.7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6.23

13.62

37.8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54

3.35

16.0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6.17

5.34

14.8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42

15.98

30.1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93.57

60.70

187.5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3.86

8.72

26.1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4.43

24.42

73.1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7.32

16.19

44.0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359个,从业人员3561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1.6%和6.5%(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59

35617

铁路运输业

3

646

道路运输业

1879

21393

水上运输业

2

12

航空运输业

8

533

管道运输业

5

37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80

640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88

4164

邮政业

94

242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59

35617

内资企业

2358

35594

外商投资企业

1

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9.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1.6%;负债合计1057.2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8.9%。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9.09亿元,比2018年增长154.5%(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89.90

1057.20

569.09

铁路运输业

791.62

497.93

173.05

道路运输业

568.49

381.62

229.29

水上运输业

0.07

0.00

0.01

航空运输业

11.46

5.57

1.51

管道运输业

8.27

7.76

0.0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16.67

95.34

128.6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89.27

66.61

26.75

邮政业

4.06

2.36

9.8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07个,从业人员195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0.8%和28.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4.8%,餐饮业占65.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3.1%,餐饮业占46.9%(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07

19576

住宿业

316

10391

旅游饭店

79

7454

一般旅馆

203

2653

民宿服务

6

30

露营地服务

4

12

其他住宿业

24

242

餐饮业

591

9185

正餐服务

465

7803

快餐服务

27

152

饮料及冷饮服务

14

10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8

421

其他餐饮业

77

70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07

19576

内资企业

907

195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8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5%;负债合计37.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8.5%。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93亿元,比2018年增长57.1%(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6.86

37.76

34.93

住宿业

42.52

31.38

19.82

旅游饭店

33.42

26.94

14.35

一般旅馆

7.06

3.58

4.95

民宿服务

0.03

0.02

0.04

露营地服务

0.01

0.00

0.01

其他住宿业

2.00

0.84

0.46

餐饮业

14.34

6.38

15.12

正餐服务

12.69

5.99

12.76

快餐服务

0.23

0.05

0.36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6

0.12

0.2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47

0.11

0.29

其他餐饮业

0.68

0.11

1.4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32个,从业人员943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9.4%和65.6%(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32

943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1

302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97

177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74

463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32

9430

内资企业

1331

9429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2%;负债合计35.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1%。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55亿元,比2018年增长98.5%(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0.97

35.25

87.5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0.93

28.66

47.9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9.95

0.87

9.2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9

5.73

30.40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2063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0.1%和35.1%(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9

20635

货币金融服务

62

6665

资本市场服务

5

83

保险业

45

13804

其他金融业

7

8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57.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0.3%。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60亿元,比2018年增长55.5%(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657.22

211.60

货币金融服务

7413.35

123.27

资本市场服务

32.31

0.19

保险业

202.87

88.05

其他金融业

8.69

0.09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729个,比2018年末增长69.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2个,比2018年末增长46.9%,物业管理企业95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3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1.2%和111.5%。

2023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863人,比2018年末增长8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37,比2018年末增长23.1%;物业管理企业2000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2.6%和179.0%(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29

26863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2

4337

物业管理

957

20000

房地产中介服务

203

1303

房地产租赁经营

89

944

其他房地产业

48

27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29

26863

内资企业

1727

26860

其他统计类别

2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2.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40.5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1.4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2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6.8%、322.8%和225.2%。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37.9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0.1%。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8.79亿元,比2018年增长385.7%(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32.84

937.96

278.79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40.51

889.01

232.99

物业管理

41.44

16.28

33.00

房地产中介服务

4.23

1.84

6.02

房地产租赁经营

39.83

29.75

4.65

其他房地产业

6.83

1.08

2.1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345个,从业人员6707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2.9%和108.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4.4%,商务服务业占85.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9%,商务服务业占89.1%(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345

67070

租赁业

1491

7315

商务服务业

8854

5975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外商投资企业占0.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004%(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345

67070

内资企业

10222

66794

外商投资企业

1

3

其他统计类别

122

2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54.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2.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9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21.1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6.6%和163.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48.2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6.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14亿元,比2018年增长140.7%(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54.07

748.20

229.14

租赁业

32.93

12.62

30.04

商务服务业

2321.15

735.58

199.1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

[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汇总口径为602表下本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填报611-3表的本行业企业法人在611-2表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