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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文章来源:     浏览量: 1   发表时间: 2019-07-05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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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牢固树立党组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发挥统计局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贯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度,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党组会议程序进行,一般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党组其他成员主持召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的情况下助理调研员可列席。

三、党组成员无故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在会议记录中反映。

四、每次会议党组成员大数必须过半,根据需要会议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党组成员要汇报学习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同时交流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二)检查党组成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供整改意见促进各成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三)对党组集体和个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交流和总结工作中民主决策的执行程序,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四)检查党组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求副科以上干部每年至少提出四条意见,一般干部提两条意见。党组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方法。

(五)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增强执行纪律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每次民主生活会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各成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各成员学习要有笔记,讨论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