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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做好2015年度榆林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量: 2930   发表时间: 2015-06-03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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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中、省驻榆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统考办字〔2015〕1号)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201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地点:  

1.中、省驻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到榆林市统计局统计考试办公室或榆阳区统计局统计考试办公室报名。

  2.各县(区)的报考人员在所在县(区)统计局报名,由县(区)统计局集中报送市统计局统计考试办(详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且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博士学位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6年;  

(6)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  

3、统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取得统计师职务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并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后取本科学历,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报考人员。  

(四)报考办法  

1、报考人员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登记表》,经本单位资格审查同意,到当地统计局或统计考试办公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后报名。  

2、报名时本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市直报名点)、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版)、毕业证和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  

(五)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1、考试大纲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考试用书  

(1)初中级考试: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参加初级统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只使用《统计业务知识》1本,参加中级统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使用《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相关知识》2本。  

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2015年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将继续提供《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2)高级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只提供考试大纲,不提供考试用书和书目。  

(3)教材发行渠道:各县(区)考生在各自所在县(区)统计局预订后再由县(区)统计局集中通过市统计局统计考试办进行征订。各县(区)统计局在集中征订时,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指导与习题征订单》(附件3),将考试级别、教材名称、教材数量报送准确,传真至市统计考试办。2015年继续延续以前做法:需要多少,征订多少,多余教材不予退回。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试点期标准)。  

考试用书和配套资料收费  

《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54元;  

《统计相关知识》(中级)42元;  

《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学习指导与习题40元;  

《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学习指导与习题28元。  

   二、及时、准确上报考试信息

   各县(区)统计局和统计考试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考人员的信息采集、汇总和审核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准确上报。

    

   三、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1.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

各县(区)统计局统计考试办要加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扩大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和影响。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统计资格考试工作的支持,想方设法在生源上下功夫,认真做好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工作,以便扩大生源。

   2.各县(区)统计考试办要尽早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各县(区)统计考试办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坚决不予报名。对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

   2015年度报名参加统计专业考试的人员,在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同时须签订《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人员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计算机能力要求执行。

3、切实作好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的录入、汇总工作,确保质量,及时准确报送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  

4、严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认真执行考试规定。省统计考试办将在报名结束后,对各考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考生基本情况数据等进行巡查或抽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责成纠正。巡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并适时通报。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以纪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四、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客观、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安全保密和考试管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一) 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要对考务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熟悉和掌握职称考试的法规、政策、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考试工作管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维护统计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资格考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陕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执行,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查询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统计资格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ksxx)。

  六、几点说明

   1.本项工作将纳入本年度的年终考核,请各县(区)统计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好本次考试的宣传、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2.请各县(区)统计局尽快将《关于2015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向所在县(区)的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进行通知。

   七、市统计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阳西路龙洋大酒店2楼  榆林市统计研究所

   邮编:719000

   联系电话:0912-3640063

   联系人:苗春雨 、高丽芳

   邮箱地址:ylstjyjs@163.com

    

                    榆林市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