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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榆林市统计局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浏览量: 1   发表时间: 2014-11-11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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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中、省一系列改革部署

积极跟进中、省统一核算制度改革。一是密切关注中、省核算改革新动态,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并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根据三经普资料,结合GDP核算方法改革,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度全市及各县区GDP总量,为正式实施统一核算奠定扎实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市局将根据全省核算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核算方案,严格核算各县区2014年季度GDP总量和增速,确保核算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四是依据中、省最新非公有制经济核算方法,对我市现行非公有制经济核算方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2014年,全省将在总结西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宝鸡、安康和我市开展省级试点,国家确定投资改革的方向是从按项目以形象进度法统计,转向按法人单位以财务支出资料采集数据。我们必须认真做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联网直报试点工作,同时要做好常规统计报表,确保“双规”运行期间的数据质量。

落实能耗统计改革工作。按照中、省的改革方案,一是根据三经普资料,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度全市及县区能源消费总量;二是严格审核2014年县区季度单位GDP能耗数据,使全市与县区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基本衔接;三是密切关注中、省推出的统一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核算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统一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核算方法。

完善消费市场统计。完成贸易限额以上非联网直报单位在一套表平台的数据采集;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与商务、旅游部门共同探索采用商贸企业电子记录、部门行政记录完善消费市场统计。

 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工作。按照《陕西省分市县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下发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榆林调查队组织实施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从今年一季度开始联合公布全市及12县区城乡住户收入调查数据。为保障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开好局、起好步,保证数据平稳衔接,各县区统计局要与所在县的国家调查队密切配合,早安排、早部署,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扎实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网点管理、局队协调、制度建设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

    改进城镇化统计。严格执行国家城乡划分标准,认真做好统计用区划和城乡代码动态维护核定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级城镇化测算评估方案,探索建立我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二、全力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2014年是三经普工作的关键年,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现场登记和取得真实数据的艰巨性,以确保数据质量为核心,全力以赴做好各环节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现场登记工作流程,坚守六条红线,加强内外协调,最大限度地赢得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确保登记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实行普查数据分专业负责制,各专业要认真负责,加强对本专业三经普数据的审核,切实解决拒报、漏报、瞒报和虚报问题,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处理数据,确保普查系统顺畅安全,按时完成全部数据的处理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普查各环节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扎实做好质量抽查、公报发布、资料开发等环节的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普查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认真组织各项统计调查。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和业务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重点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劳动、文化、科技、资源、环境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确保调查数据及时准确。

确保源头数据真实。要加大对调查对象宣传培训,引导其依法真实报送数据。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守“四条红线”,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利用现场核实、电话抽查等形式经常性核查数据。

严格数据生产流程管理。要制定印发《榆林市统计业务流程规范》,集中检查梳理各专业各环节工作,规范各专业统计工作流程,持续推进全市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科学审核评估数据。全力打造“阳光评估”,严格执行《陕西省统计质量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强化相关数据对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专业统计数据评估的支撑作用,用统一标准和口径对基层数据进行核算、评估和审核,全面提高宏观数据匹配性。

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业务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各专业提供违法案件线索的作用;积极回应基层反映的统计违法问题,认真核实并及时处理;强化统计执法领导约谈机制,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积极服务宏观决策。一是建立和完善地方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反映科学发展、提质增效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统计数据库,补充完善60年历史统计资料;编辑“两会”专题统计服务资料,搜集整理周边、比邻和成长型资源城市主要经济指标,按月、按季编发综合、工业、投资分析快报。强化对现代服务业的动态监测;完善非公经济增加值测算方法;建立全市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继续做好县域经济、特色农业、社会物流、扶贫开发、小康社会等统计监测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更多地开展实地调研,在重点领域特别是工业行业中选择若干重点企业深入实地进行经常性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企业效益趋势,通过调研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三是强化监测预警。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建立完善分县区重点企业预测预警制度,对规模大、潜力强、发展快的企业按月提前预测数据,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四是加强分析研判,对各方数据进行系统梳理,广泛开展比较分析、计量分析,系统研判各专业进度数据,把握经济脉动,判准运行趋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依据。

 积极服务市级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联系机制的作用,积极了解部门需求,定期向各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电子资料,定期通过短信向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发送统计信息,加强与部门的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会等重大会议通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积极服务社会公众。开展“统计为您服务”活动,努力提高统计对象对统计信息的使用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媒介手段,不断改进信息发布方式;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增加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加强数据的诠释和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有关诉求;通过开展“公民代表进政府”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统计生产流程活动,不断拉近统计与公众的距离,努力实现良性互动。

积极服务调查对象。要建立为调查对象服务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为调查对象提供统计信息;跟进国家方法制度改革,及时精简企业报表;研究建立大数据背景下与调查对象合作互利的工作新模式。

 积极服务统计基层。在地方调查制度设计、工作安排上,注重因地制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开展县区、乡镇统计人员培训需求调查,有针对性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开展统计业务指导活动,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形成市、县区、乡镇统计人员互动交流的良好机制。

五、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构建上下联动、安全高效的统计信息化系统。一是对现有网络设备和网络通道进行升级,加强对市县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二是推进全市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力争12县区统计局全部建立视频会议室。三是强化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要求进行整改,重点建设网络防病毒系统和网管系统。四是加快市县宏观统计数据库建设。 

    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三经普资料为基础,全面更新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做好实时动态维护和更新。强化“四上”企业审核,及时将达到标准的法人单位纳入“一套表”范围。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积极落实中、省关于强化部门统计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与发改、财政、工信、金融、工商、税务、民政、商务、质监、编办、电力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机制。规范调查项目审批。为防止数出多门,必须坚持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遵循统计工作基本准则和技术规范,从调查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实施的可行性、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减少企业负担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规范部门数据采集方法和数据发布,共同提高政府统计工作水平。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部门联席会议平台,围绕生产总值核算、统计监测等工作,拓展联席会议内容和范围,交流各部门统计工作经验,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工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以权谋私行为,不折不扣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统计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同布置、同检查。要进一步健全具有统计特色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以及重大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

 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结合统计工作自身特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树立统计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硬约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提高业务能力和创新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加大专业技术资格、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力度。加快统计系统干部外向流动,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努力建设一支有激情、有见识、有担当,适应基层、适应业务、适应工作的“三有三适”统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