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映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国家统计局按照《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中样本抽取方法,以四经普库为抽样框,对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单位进行轮换调整,抽取220户单位作为新一轮规模以下服务业样本单位。
220户新样本单位中部分单位存在停产消亡、行业不符、无法联系等情况,经核实最终有118户符合报送条件且正常经营,能够正常填报“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服务业调查单位问卷”。由于此次样本轮换时间紧、任务重,市县两级专业人员紧密沟通,克服困难,顺利完成规模以下服务业样本轮换工作。
贸易服务业科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