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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局纵、深、广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文章来源:     浏览量: 1   发表时间: 2018-05-17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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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方案,以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榆林市统计局

认真谋划2018年普法计划。

一、纵向宣传: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依法治统文件要求,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参加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统计能力。推进统计业务培训与普法培训相结合。在市局、县(市、区)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中增加统计法治培训内容,支持配合有关党政部门、县(市、区)举办统计法治培训,强化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普法教育。

二、深入宣传:加强对部门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认真落实中央《意见》要求,积极推动统计法规进党校、干部学院工作,强化党政领导统计法治培训,把中央依法治统文件要求、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和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的学法用法遵法守法。

三、广泛宣传: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积极开发统计普法宣传新产品,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时间节点为抓手,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灯箱、横幅、宣传标语、宣传画、开展统计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传播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宣传效果,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