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榆林市统计局
榆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7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榆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5月24日,榆林市成立了以张凯盈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26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榆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5月25日,组建了榆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下设综合法制、普查业务、数据处理、宣传保障、单位清查等五个工作组。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万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普查的每个工作环节,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此次普查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对普查违法行为零容忍。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国家经普办、省经普办先后对我市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市2区1市9县12个样本普查小区、343家单位进行了抽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96%,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8907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93.5%;从业人员80.3万人,增长13.9%;产业活动单位54061个,增长75.2%;个体经营户16.6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