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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文章来源:     浏览量: 1   发表时间: 2014-11-06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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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和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

    商品房建设投资额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开发建设的供出售、出租用的商品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含拆迁、回迁还建用房)工程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完成的投资额。

    商品住宅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

土地开发投资额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进行的土地开发工程所完成的投资额,如进行场地平整、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工程所完成的投资额。未进行开发工程、只进行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不作为土地开发投资统计。

    实际销售房屋面积  指报告期内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外销(租)房屋面积  经有关部门批准,销售(或出租)给境外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的商品房屋面积。

    销售给个人的房屋面积  指实际销售给国内私人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外销中销售给个人的部分。

    预售房屋面积  指报告期末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报告期预售又在报告期转正式或协议销售的商品房屋面积应列入实际销售面积,同时统计销售收入。

    空置房屋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面积  指在报告期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出租的商品房屋的全部面积。

    出租给个人  指实际出租给国内私人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外租部分。

    商品房屋实际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出售房屋的总收入 (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实际销售面积同口径,包括正式交付的商品房屋在建设前期预收的定金、预收的款项及结算尾款和拖欠款。不包括未交付的商品房所预收的款项。收取的外汇按当时外汇调节市场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果商品房是跨年完成的,应包括以前年度所收的定金及预收款。